115年第1學期-2661 憲法 課程資訊

評分方式

評分項目 配分比例 說明
期中考 50
期末考 50

選課分析

本課程名額為 70人,已有0 人選讀,尚餘名額70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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授課教師

雷化豪

教育目標

憲法為所有內國法中最高位階,學習憲法的目的在於,除理解憲政基本概念外,透過基本人權的概念、內涵等重要內容的學習,了解尊重並保障自己與他人的基本權利重要;透過權力分立的重要內容學習,了解我國憲政機關的架構與區分,以及其目的;透過憲法變遷的學習,了解當憲法須進行修正,以符合當代思想理念時,應如何處理。 本課程除學理外,並透過憲法法院的實際案例、社會議題與時事,了解重大憲法爭議問題。

課程概述

介紹中華民國憲法的發生背景、意義及其在總體法律上的地位,再認識什麼是「法律母法」。 本課程內容主要為中華民國憲法的發生背景、意義及其在憲政上的地位。分別就下列十個重點進行課程講授及研討,即:1.國體、政體、主權、領土、國民之規範。2.憲政發展史。3.人民之基本權利與義務及重要國際人權公約,二十一世紀人權新發展趨勢4.釋憲制度與人權及憲政之維護。5.中央政制。6.地方制度。7.均權制度。8.我國之基本國策。9.歷次憲法修正重點。10.憲改的界限及努力方向。11.修憲後政府再造之批判。

課程資訊

參考書目

李惠宗,憲法要義,第10版,2025年。

許育典,憲法,第15版,2025年。

法治斌、董保城,憲法新論,第9版,2024年。

開課紀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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